鋰電池起火不能用水滅 化學老師解惑
一輛載運太陽能儲能櫃的貨車昨天翻覆在國1虎尾交流道下方聯絡道路上,車上儲能櫃今早起火燃燒,雲林縣消防局以機器人用水線防護車頭避免火勢擴大。(雲林縣消防局提供)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一輛載運太陽能儲能櫃的大貨車昨(6)日中午左右翻覆在國1虎尾交流道下方縣道145乙聯絡道路旁,儲能櫃內3000多顆鋰電池今天清早4點多起火燃燒,但鋰電池燃燒不能用水滅火,雲林縣消防局出動機器人以水線防護貨車車頭避免延燒到車體其他部位,現場持續警戒。林姓高中化學老師指出,鋰金屬活性大,若碰到水,會因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氫氣,因此不能用水,只能用乾粉滅火。
據指出,大貨車是從台中載運太陽能儲能櫃到要斗六安裝,昨天中午12點多從國1虎尾交流道下來,疑因轉彎不慎翻覆在國1下方縣道145乙線路旁。
雲林縣消防局獲報出動多輛消防車輛及10多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貨車司機表示,因儲能櫃內部鋰電池受損及櫃內氣體壓力不明,廠商建議不要移動,靜置至反應結束,甚至櫃內壓力蓄積過大可能有爆炸之虞,縣府獲報昨天下午封閉交流道145乙線虎尾交流道段。
消防局指出,由於儲能櫃有冒煙現象,現場人員漏夜戒護,今天上午4點多儲能櫃起火噴射冒煙,避免火勢蔓延到車頭油箱,消防局出動機器人搭配空拍機出水線防護車頭及油箱,截至中午12點火勢已控制,現場預計警戒到下午3點後,道踏會再視情況開放。
雲林縣環保局表示,今早6點多接獲消防局通報太陽能儲能櫃起火,派遣稽查人員及監測車前往現場進行環境監測,火點周邊感測器沒有明顯增高情況,是否有違反法令要等環境監測作業結果才能判定,若有違反法令依法最高罰500萬元罰鍰。
林姓高中化學老師說,鋰是活性大的金屬,在常溫中遇到空氣中的水蒸氣就會產生化學反應釋放可燃的氫氣,溫度到45度C以上就會燃燒,鋰電池在過熱情況下遇水會產大量氫氣,所以起火時絕對不能用水滅火,而且對救災現場也充滿危險。
林老師也提醒,家中手機、行動電源等鋰電池裝置若在充電過程有過熱情況,建議要中斷充電,若不慎起火時要用乾的布,絕對不能有水,連濕布都不行,可用乾粉或沙滅火。
一輛載運太陽能儲能櫃的貨車昨天翻覆在國1虎尾交流道下方聯絡道路上,車上儲能櫃今早起火燃燒,雲林縣消防局以機器人用水柱防護車頭避免火勢擴大。(雲林縣消防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