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上等兵擅離衛哨8分鐘吸菸飲酒 判拘役40日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補給油料庫嘉義補給分庫楊姓上等兵,今年7月26日深夜擔任大門衛哨職務,卻擅離衛哨處所,到吸菸區與其他軍人聊天飲酒,8分鐘後返回,軍方接獲反映循線得知,由嘉義憲兵隊移送偵辦,檢方聲請簡易判決,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罪判決楊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方調查,楊姓男子7月26日22點至24點擔任營區大門衛哨職務,明知應堅守崗位以應付各突發狀況,不可擅離應值勤所在地,卻在23點26分時擅自離開衛哨處所,前往吸菸區與單位同仁聊天、飲酒,23點34分返回衛哨處所繼續執勤,陸軍第五地區支援指揮部補給油料庫接獲反應,循線得知。
憲兵指揮部嘉義憲兵隊調查,楊男坦承犯行,且有其他人證、軍方查證報告及監視器影像證明他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5條第1項擔任警戒職務之人擅離勤務所在地罪嫌。
法官認為,案發時楊男為現役軍人,卻棄營區安全不顧,擔任衛哨勤務卻擅離勤務所在地,影響紀律與營區安全,考量他坦承犯行,無前科,態度良好,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需支付3萬元給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