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東岸商場訴訟戰 市府:就算大日勝訴也無法立即經營
基隆東岸商場。(即時新聞小組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東岸停車場含商場原營運業者大日公司,不服市府未續約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法官今天開庭時,市府委任律師說,停車場已由微風廣場公司經營,就算大日勝訴,也需經過正式招商程序方可確認訂約對象,不能直接締約。大日公司則說,即便市府與微風簽訂ROT契約,公司亦可向市府請求損害賠償。
基隆市政府2015年間依促參法辦理東岸停車場招商,由大日公司得標,並有優先訂約3+2年資格。大日進駐停車場後,又與NET簽約,由大日經營地下停車場,NET經營地上商場,合作期間,還擴建1樓及新建2到4樓商場空間。2020年底期滿,再續約3年。
2023年底期滿前夕,基隆市政府以大日不符合優先續約為要件,決定重新招商,最終由微風集團得標,今年1月31日辦理點移交引發爭議,更成了罷免謝國樑市長案的導火線,大日也提起確認優先訂約權訴訟。
基隆地方法院今天第3次準備程序庭,釐清爭點事證,其中包含促參法於2016年修改的續約相關規定,是否適用於雙方於2015年所簽訂契約;東岸商場2至4樓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問題進行攻防。
法官諭令明年3月18日上午10點再次開庭。今天庭後1個月內補充,如有新事實、新證據,應於下次庭期前1週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