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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翻騎士落跑 汽車駕駛接到警電話:3天後再去說明

    汽車在台中東山路撞倒機車騎士逃逸,車主宣稱當時僅感覺震動一下,不知道自己撞上機車。(記者張瑞楨翻攝)(記者張瑞楨攝)

    汽車在台中東山路撞倒機車騎士逃逸,車主宣稱當時僅感覺震動一下,不知道自己撞上機車。(記者張瑞楨翻攝)(記者張瑞楨攝)

    2024/12/21 17:3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今天(20日)中午有輛汽車撞倒黃姓騎士,卻揚長而去,警方打電話請他到案說明,他卻說當時感覺到震動一下,不知道撞到人,他還跟警察約在3天後才要到五分局交通分隊說明。

    警方調查,40歲黃男今天中午在北屯東山路一段被撞,汽車不知何故往右偏移,撞翻右前方機車,黃男全身多處擦挫傷,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酒測值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汽車逕自駛離,警方下午過濾監視器畫面查到車牌,打電話聯繫車主到案說明,車主說,不知道撞到人,只是感覺車輛震動一下,似乎撞到異物,但也似乎沒有撞到,他願意到五分局交通分隊說明,但要等到3天之後,也就是24日。

    五分局說,等汽車主到案說明,全案以肇事逃逸罪嫌偵辦。警方也呼籲,駕駛應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應報警與處理。若致人傷害肇事逃逸,依刑法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車主說3天後才要向警方說明。(記者張瑞楨翻攝)

    肇事車主說3天後才要向警方說明。(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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