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醋勁大發雙刀砍殺情敵 無殺人犯意改輕罪傷害判2年
姚姓臨時工撞見愛慕的女性友人與男子自房間出來,涉嫌持雙刀攻擊他,被高雄高分院改依傷害罪從輕量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姚姓臨時工見愛慕的麥女與林男自房間出來,頓時醋勁大發,涉嫌持菜刀、水果刀砍殺他,被地院依殺人未遂罪重判5年4月,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他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罪判刑2年。
判決書指出,被告姚男為討好麥女,長期照顧她幼女,用情至深,後來發現她與林男交往,因而心生怨懟。2022年10月1日上午,姚男將小孩物品,載往麥女位於楠梓區右昌住處時,驚見她和林男自房間走出來,頓時醋勁大發。
姚男隨後自廚房取出菜刀、水果刀,涉嫌攻擊林男,雙方發生博鬥,林右胸等多處被刺傷,姚男手部也受傷,先行離開就醫。
警方接獲麥女報案抵達現場,查扣菜刀等兇器,並依殺人未遂罪嫌,將姚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姚男不服上訴,堅決否認有殺人犯意,要求從輕發落。
高雄高分院調查後,姚男並未持菜刀砍殺林頭部3刀,及持水果刀攻擊他右胸。況且,當時他被壓制居下風,持刀亂揮導致林男受傷,改依傷害罪從輕發落,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