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告高虹安違著作權法 刑事逾時效敗訴、民事求償100萬也被駁回

資策會告高虹安違著作權法,台北地院刑庭7月認定已逾告訴期,判決刑事自訴不受理;而資策會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並聲請假執行,法官認為,刑事既已不受理,民事請求即失之附麗,日前判決駁回。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已被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詐領助理費案被判刑7年4月,誣告學者翁達瑞案被判刑10月,皆已在二審審理中,資策會另提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資策會依經濟部補助計畫產出的兩篇論文,涉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院刑庭今年7月認定已逾告訴期,判決刑事自訴不受理;而資策會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並聲請假執行,法官認為,刑事既已不受理,民事請求即失之附麗,日前判決駁回。可上訴。
資策會自訴指控,高虹安的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包含文字、圖片、表格、公式,都複製資策會在2017年產出的兩篇論文,其中一篇被重製約8成、另一篇約3成,且未註明引用出處,就上傳資料庫供大眾下載,涉違反著作權法。
北院刑事法官認為,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早在2021年10月就於臉書指控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資策會知悉後即有聯絡高,並發交所屬的科技法律研究所比對相關論文最終認定雖有抄襲問題,但因高虹安未將其理論實際應用,決議不予處理。
法官認為,由此可見資策會早已知悉,資策會卻直到知情後1年的2022年10月25日才提出訴訟,已逾著作權法的6個月告訴期限,今年7月26日判決自訴不受理。
至於資策會隨刑事主訴附帶的民事求償及假執行,北院近日判決認為,刑事自訴既已逾期不受理,附帶的民事求償、假執行即失所附麗。
資策會雖於訴狀中,請求若法院判刑事不受理 ,請將附民訴訟及聲請移送民庭審理。但法官認為,依修正前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的規定,當訴訟不合法、或刑事判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應判決駁回其刑附民訴訟,因此判決駁回資策會之訴及假執行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