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瞎前妻愛犬紅貴賓 男子違反動物保護法被訴
桃園地檢署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將陳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43歲陳姓男子3月29日清晨五點多,因故跟前妻吳姓女子爭吵後,出氣在對方飼養的紅貴賓身上,動手毆打紅貴賓致小狗右眼失明,桃園地檢署今(6日)因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將陳男提起公訴。
陳男否認犯案,他供稱,當時他與前妻爭吵後,覺得很累,就到客廳的沙發睡覺,根本沒注意到紅貴賓有沒有在家;他的前妻指控他毆打小狗,是因為他曾回應:「牠咬到我流血,我打牠兩下怎麼了?」但那是之前而非3月29日的事,是他的前妻誤會了。
檢方認為,陳男若未傷害小狗,應當否認,怎會回覆他前妻曾打狗,且陳男另曾於4月17日拿物品戳紅貴賓,他的辯詞並不足採;因紅貴賓右眼無畏光反應、疑似失明,陳男已明顯違反動物保護法,今天偵結,已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