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告狀! 2網紅撰文教學下載使用中國非法APP 侵權6億
警方至兩名網紅住處搜索,估計侵害市值6億元的影視權益。(警方提供)
「瘋先生」1萬交保 「電腦王阿達」無保請回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今天(3日)公布一起特殊的觸犯著作權法刑案,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CODA)向警方舉發,其影視被非法下載觀看,警方偵辦赫然發現是「瘋先生」、「電腦王阿達」兩位網紅,為了拼流量、獲得更多廣告或業配,錄製影片或撰文教學下載使用中國的非法APP軟體,亦即俗稱的「解鎖」,共55萬多人次閱覽,估計侵犯市值6億元的影視權利,檢方裁定「瘋先生」1萬元交保,「電腦王阿達」與員工2人無保請回。
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二隊指出,CODA向警方舉發,其旗下會員的影視、電影、電視劇被非法觀看,警方清查發現,是上述兩名網紅,於自己設置的網站,刊登教學文章,提供下載非法的中國軟體APP,包括「多选一」 、「形狀找不同」,傳授使用非法APP的方法,侵害CODA的權益,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今年9至10月持搜索票,搜索「瘋先生」(梁姓男子,40歲)、「電腦王阿達」(沈姓男子,51歲)與林姓員工(33歲)住所等處,警方調查顯示,蘋果APP STORE的審查機制很嚴格,這些來自中國的非法APP軟體,先偽裝成非影視APP的合法程式 ,騙過APP STORE驗證審核而上架,這兩位網紅利用個人經營的網站,刊登教學「解鎖」文章(指如何使用非法APP下載觀看影片),增加網站的瀏覽人氣。
其中,「瘋先生」共32篇,瀏覽人數44萬餘人次,「電腦王阿達」共21篇,瀏覽人數10萬9000多人次,合計53篇,共計55萬餘人次,藉此獲得廣告或業配收益。
調查顯示,這些來自中國,專門盜版影視的APP,估計侵害我國與日本等國,包括電影、戲劇、動漫、綜藝與紀錄片等視聽著作權益數百部之多,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逾6億元,且因下載便利,還提供影片簡介,可以選擇集數、支援離線下載播放,也能將特定的影片收藏到個人中心,不僅影響我國影視業發展,並侵害日本等各國著作財產權甚鉅。
警方指出,上述3人涉嫌觸犯著作權法第87條,「明知他人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接觸該等著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受有利益者:(一)提供公眾使用匯集該等著作網路位址之電腦程式。(二)指導、協助或預設路徑供公眾使用前目之電腦程式。(三)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第一目之電腦程式之設備或器材。」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認為兩名網紅教導使用非法APP,目的是增加人氣流量,獲得廣告業配利益。(警方提供)
網紅「解鎖」來自中國的非法盜版APP,還把違法APP稱為「免費隱藏影視APP」。(警方提供)
警方偵破兩名網紅違法著作權法案,侵權6億元,圖為網紅侵權流程圖。(警方提供)
警方查獲的中國非法APP,包括名稱頗怪異的「形狀找不同」。(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