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丟無專用垃圾袋廢棄物526包 新北清潔隊員圖利4734元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和區清潔隊陳姓隊員,涉嫌從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間,獨自或載著不知情隊員駕駛垃圾車,前往永和安樂路一處非定點收運處所,容許民眾投放未使用專用垃圾袋包紮的一般廢棄物,累計526包,圖利4734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起訴陳員。
檢方調查,陳員原本是改制前台北縣永和市公所清潔隊臨時隊員,2015年調陞為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永和區清潔隊正式隊員。
檢方調查,依據相關法規、規定,新北市一般廢棄物,除巨大垃圾、資源垃圾、廚餘應依個別規定方式排出清除外,應使用貼有新北市或台北市製作防偽標籤專用垃圾袋、環保兩用袋或其他袋狀容器,將垃圾包紮妥當,依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到達停靠收集點後,直接投入垃圾車內,若民眾有未依規定排出情形,環保局人員應明確表示拒收,並造冊、按月回報、副知區隊稽查員派員稽查。
檢方查出,陳男涉嫌從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間,獨自或載著不知情隊員駕駛垃圾車,前往永和安樂路一處非定點收運處所,容許民眾投放未使用專用垃圾袋包紮的一般廢棄物,累計526包,因而免除支付25公升垃圾袋每只9元的隨袋徵收清理費,圖利民眾4734元,後因上述處所非定點收運垃圾收集點,附近民眾向新北市政府陳情,陳男犯行才曝光。
檢方請法院考量陳員於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