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工會理事長性侵女員工被押 求交保瞎扯:我的店離警局很近
蘇姓男子對2名女員工伸狼爪,被害人自救裝針孔蒐證拍下蘇男惡行惡狀。(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職業工會蘇姓理事長涉嫌性侵2名女員工,被害人忍辱在店裡偷裝針孔攝影機,拍到蘇男的獸行後立即離職報警,蘇男落網後遭羈押,他向法官求情希望交保,瞎扯自己的店就在警局旁邊,不會再犯,但法官痛批他就是在店裡性侵女員工,跟警局近不近無關,因此駁回他的聲請。
去年8月,在高雄某美髮店工作的設計師小琪(化名)下班時間在打掃店裡環境,擔任高雄職業工會理事長的老闆蘇男(26歲)藉口要她去後面倉庫幫忙搬東西,竟在倉庫裡對她性侵得逞,小琪受辱後心情大受影響,店內另名設計師小惠(化名)查覺異狀與小琪談心,小琪說出自己被老闆性侵的過程,小惠竟也說自己剛來上班沒多久,也被老闆性侵過一次。
由於兩女經濟狀況不好,需要一份穩定的工作,她們擔心離職後很難找到工作,加上小琪到職時還簽下合約,提早離職要賠20萬元,她們隱忍不滿的情緒,但為了給謝男教訓,偷偷在店內裝設針孔攝影機;果然,食髓之味的蘇男,再度對2女下手,2女邊閃躲邊靠近針孔攝影機拍攝的範圍,讓攝影機清楚拍下蘇男的惡行惡狀。
2女報案後,蘇男被檢方聲押獲准,雄檢偵查時,蘇男否認性侵2名女員工,還說自己跟2名女員工感情很好,參加旅行團出國旅遊時,大家還說說笑笑合影留念;但檢方根據2名被害人提供的針孔畫面,加上事後蘇男向女員工道歉的對話紀錄,算出他至少猥褻、性侵2女6次,偵結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蘇男移審至法院後,法官裁定延押,但蘇男具狀請求交保,他指出,美髮店已交由妻子打理,且店離警局很近,不可能再侵犯女性,再加上他性侵女員工的事已被多家媒體報導,不可能有女性會再去店裡應徵工作,自己也願意賠償2名女員工,希望法官能讓他交保。
但法官認為,蘇男當時就是在美髮店裡性侵女員工,根本不管店裡離警局近不近,且美容店多以女性顧客為主,應徵者也多為女性,但每人使用網路或接收新聞習慣不同,不一定都知道蘇男曾犯下性侵案,因此不同意蘇男交保理由,駁回他的聲請,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