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砍人護專生稱後悔 法官裁定再延羈至明年1月
洪姓護專生至今已羈押將近半年,台中地院又裁定延長羈押2月,至明年1月。(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0歲洪姓護理專科學生,今年5月21日於台中捷運持刀隨機砍人,造成呂姓高中生等兩名乘客受傷,案發後被羈押,台中地檢署今年6月依殺人未遂與恐嚇公眾罪起訴,並聲明加重量刑,他至今已被羈押將近6個月,雖然他於開庭時強調自己已經感到後悔,但台中地方法院認為他有逃亡之虞,且在公眾往來的台中捷運(大眾運輸工具)犯案,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裁定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至明年1月25日。
洪生今年5月21日持兩把刀子,在台中捷運綠線車廂內,隨機砍傷「長髮哥」許瑞顯和呂姓高中生,被乘客聯手制伏,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對社會不滿,又支持廢除死刑,想藉由殺人之舉,讓全國人民看到自己(想成名),特別選擇在北捷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動手,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起訴。
至於羈押部分,他於偵查時嗆聲,出獄後將再殺人,台中地院於案發後准予羈押,今年7月延長羈押2個月,9月又延長羈押2個月,至今年11月25日。
洪生受審時態度轉變,表達對自己犯行的後悔,他還表達自己未來想回歸社會的想法,但台中地方法院仍認為,他涉嫌觸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犯罪嫌疑重大,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重罪常伴有逃亡的高度可能,是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的基本人性,洪生有逃匿以規避審判與刑罰執行的可能性甚高,有逃亡之虞。
法官強調,洪生於公眾往來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犯罪情節顯屬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維持羈押尚屬適當,裁定本月26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