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垃圾桶、鏡子藏「詐騙密碼」 詐團少年放10萬無罪原因曝
取款車手把10萬元放在鏡子後方,再由收水車手拿走,示意圖。(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台鐵彰化、員林火車站淪車手交款熱點,車手常把提款卡、現金放在廁間圾垃桶底下或公廁鏡子後方,再由收水車手收款。員林警方逮捕何男、吳男、何姓少年,彰化地院將何男、吳男判刑。而何少雖坦承將10萬元放在鏡子後方,但這筆錢卻不異而飛,是否黑吃黑,不得而知,法官以無被害人,沒積極證據證明他跟車手頭有通聯,判決無罪。
該案起因於一名被害人透過網購平台買嬰兒床,詐團假扮店家傳訊息告知出現重複扣款,一名假扮某銀行人員來電指示被害人將帳戶內的款項9萬9989元,移至指定帳戶以免繼續扣款。被害人發覺不對勁報警,警方往上追查,發現帳款已落入詐團手中。
判決書指出,何男是車手頭,他透過通訊載具Telegram,指示吳男到至員林火車站之停車場公廁變裝,並於廁所垃圾桶垃圾袋下方取拿3張提款卡,何男見吳男走出廁間,趁兩人擦肩而過之際,何說出提款卡密碼,吳男總共分5次提領10萬元現金,再放回原垃圾桶。
何姓少年則是上網應徵「偏門工作」,去年3月28日晚間9點半,被不知名男子載到彰化火車站,拿取置放於置物櫃提款卡,提領10萬元現金,再放回彰化火車站後站一處廁間鏡子後方。
但法官表示,何姓少年坦承放10萬元於便利超商鏡子後方,但10萬元何處去,也沒有積極證據證明何姓少年與車手何男有任何接觸,因此判決何姓少年無罪。
何男堅稱自己不是詐騙集團,是被人陷害,法官表示,從警方提供的監視錄影器,都可以發現何男與吳男均出現在火車站的身影,兩人都是嘉義人,卻同時出現員林火車站,且時間剛好是被害人匯款當日,兩人又有密接性的聯絡,因此分別判處何男、吳男2年、1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