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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差?偷車耗2小時偷不走 遇巡邏警被活逮判刑6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魏男觸犯竊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魏男觸犯竊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4/10/27 09:1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45歲男子魏永煌8月19日晚間9時許在基隆市七堵區街頭,發現田姓女車主的轎車車門未鎖,便坐進車內想偷車,但因技術不佳,遲遲無法發動車輛,直至深夜11時50分,被經過的巡邏警員發現坐在副駕駛座行跡可疑,盤查後逮捕。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魏男觸犯竊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魏男曾犯下竊盜、公共危險、恐嚇取財等罪,但出獄後卻不思悔改,竟於8月19日晚間9時許,發現田女的車門未上鎖,隨即進入車內,想要偷車。

但因魏男技術太差,連續嘗試兩個多小時,都無法將車發動,反而被巡邏警員發現異狀,向前盤查確認他並非車主,馬上將他帶回偵訊,並移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魏男承認進入車內後,一直試各種方式想要啟動車輛,但沒有偷車,因為自己沒有鑰匙。檢訊後,依竊盜未遂罪將魏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魏男已經著手竊取被害人財物不遂,已觸犯竊盜未遂罪,依刑法第25條第2項規定以既遂犯刑責減輕。考量他有多項竊盜、恐嚇取財得利等前科,已屬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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