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家喝酒竟對母女襲胸、逼口交 色男下場曝光
男子對友人前妻、女兒環抱、摸胸,還企圖口交,台中地院判合併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男子到友人家喝酒,友人因隔天有事先上樓睡覺,男子竟趁酒意先後環抱友人前妻和女兒還襲胸,並逼迫友人前妻口交,友人的女兒叫醒父親才制止惡行,醉男雖事後認錯賠錢和解,法院仍依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去年12月12日晚上9點多,前往友人在台中的住處喝酒聊天,友人因隔天要工作先上樓睡覺,沒想到當晚11點左右,男子突然從後方環抱住友人前妻,並強行撫摸胸部,經掙扎後才罷手。
沒多久,友人的女兒因叫外送,下來拿外送的東西,男子又從後方環抱她,並強行撫摸其胸部,以此方式強制猥褻得逞,經奮力掙脫後始罷手。
隔沒多久,男子又強行將友人的前妻拉進廁所,先環抱、親吻,再將自己的褲子脫下,要求替他口交,被害人極力反抗,直到女兒經過1樓樓梯察覺有異,趕緊上樓叫醒爸爸,立即持螺絲起子強行破門,男子才罷手。
友人前妻和女兒事後到警局報案,前妻事後驗傷,包括腰部有抓痕,右手、右膝也有多處瘀傷,母女也曾赴身心科就醫,均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檢察官依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交未遂罪將男子起訴。
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法官審酌已經各以25萬元和兩人達成和解,兩人並同意法院給予他緩刑機會,加上沒有前科,兩件強制猥褻各判處7月徒刑,強制性交未遂罪則判處1年8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並須接受3場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