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恨女友與前夫復合 男涉凌虐女嬰重判9年半並延押
王男涉嫌凌虐女友的小孩致重傷害,被高雄高分院裁定延長羈押。(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王男不滿沈姓女友要與前夫復合,涉嫌凌虐彼等所生9月大女嬰致重傷,被地院依家暴重傷害罪,重判9年半徒刑後,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並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檢警調查,去年6月24日至27日間,被告王男不滿沈女有意跟陳男破鏡重圓,趁照顧彼等所生9月大女嬰時,涉嫌多次毆打、扯髮、倒吊、劇烈搖晃,嬰兒一度昏厥送醫,急救後發現腦膜下腔出血、全身多處挫傷,開刀後才倖免於難,但造成肢體偏癱、癲癇的重傷害。
高雄地院依家暴重傷害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9年半,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由於3個月羈押期限將屆,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王男行兇後,曾企圖離境,並經原審法院傳喚未到,及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且被判9年半,認為有逃亡之虞。
此外,王男犯行惡劣,嚴重侵害女嬰身體,縱命他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均不足以確保本件審判或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