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夾按摩球換刮刮樂涉賭被起訴 選物販賣機業者獲無罪

    夾娃娃機台一度在國內掀起熱潮。圖非本案機台,示意照。(資料照)

    夾娃娃機台一度在國內掀起熱潮。圖非本案機台,示意照。(資料照)

    2024/10/21 11:48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郭姓業者擺放在店內的選物販賣機台,一次需投入20元硬幣,消費者操作機械手臂每成功夾取機台內按摩球1顆出洞,即可兌換機台上方刮刮樂1次抽獎機會,檢方認為這種玩法明顯存在「射倖性」,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賭博財物等罪起訴郭男,屏東地院認為業者手法與一般商場消費滿額贈摸彩券促銷活動並無二致,判無罪,可上訴。

    檢方認為,玩家成功抓取代夾物並滿足特定條件後,才可兌換機台上方刮刮樂1次抽獎機會,刮刮樂最初中獎機率為11/160,且代價物須歸還,玩家不得取走代夾物,這種玩法明顯存在射悻性,郭姓業者以此方式與不特定人賭博財物,涉非法經營電子遊戲場。

    郭姓業者表示,客人夾取按摩球後,可以帶走也可以換刮刮樂,客人若把球帶走,他會補貨,並設定保夾金額。

    屏東地院認為,消費者夾取該機台商品後,可自行決定參加刮刮樂活動,業者並非將機台內擺放商品變更為不確定內容物的刮刮樂,難認有賭博行為及檢方所指犯行,應予郭男無罪諭知。射倖行為是利用機率、僥倖來賺取財物或利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