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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人妻反遭榨乾被控性侵 商人怒向雙面女求償150萬判准15萬

偷吃人妻反遭榨乾被控性侵,商人怒向雙面女求償150萬。(情境照)

偷吃人妻反遭榨乾被控性侵,商人怒向雙面女求償150萬。(情境照)

2024/10/09 09:2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丁女背著老公與牌友林男發生婚外情,丁女多次跟他借錢來花、慫恿他賣財產、向資融公司借款,他被丁女榨乾後,丁女反倒向檢警誣告他性侵與跟蹤騷擾,林男憤而對她求償150萬,新竹地院判准15萬。

林男說,丁女因打牌熟識她與鄭男,多次在鄭男面前不避諱與他親近,甚至打情罵俏,因此誤以為丁女對他有男女間情愛,且因丁女在鄭男面前不稱老公、丈夫,反而稱老大,鄭男亦不稱丁女老婆、妻子,因此他誤認二人並非夫妻,於是與丁女發展出婚外情關係。

不料丁女此後多次向他借錢花用、慫恿他將名下財產出售、向民間資融公司借款,他被丁女榨乾後,丁女反倒向檢警誣告他性侵與跟蹤騷擾行為等,使得他在鄰里間無法抬頭做人、遭受友人非議,精神至為痛苦,憤而向丁女求償150萬元。

丁女則聲稱沒有誣告,因為怕老公知道,所以把證據都弄掉,拿不出來。夫妻現在沒有上班,還有一個小孩要養,林男是她老公的朋友,卻對她做出這種事,還要她賠錢,她這兩年來都沒有去上班,也不敢去上班。

法官調查,丁女的誣告行為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月,可認丁女不法侵害林男人格權,應對林男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審酌林男被誣告罪名包含妨害性自主,屬一般社會通念認為極不名譽之罪,其名譽信用及其於社會上之評價,堪認將受有相當負面影響,其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財產資力及本件事發緣由、經過,判丁女需賠償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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