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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店員偷走包裹商品再退貨 總公司揪出內賊法辦

吳姓超商店員偷走包裹內商品後再退貨,害慘消費者,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示意照,非本案證物。(記者李立法攝)

吳姓超商店員偷走包裹內商品後再退貨,害慘消費者,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示意照,非本案證物。(記者李立法攝)

2024/10/08 10: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吳姓超商男店員利用管理店內包裹,及網路購物交寄物品機會,竊取包裹內商品後重新包裝再退貨,導致收件消費者及寄件業者間的損失或紛爭,超商總公司深入調查後揪出吳姓內賊送辦,屏東地院採1罪1罰,吳男犯罪至少10餘起,依業務侵占等罪分處3至6個月不等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吳姓男子去年擔任連鎖超商店員期間,利用管理包裹機會,持美工刀將店內收、寄商品包裹開拆後,竊取高價或易轉手的商品,再重新包裝後,將包裹丟進退貨專箱內,導致收件及寄件者間的損失或紛爭,行徑惡劣,超商總公司接獲反映查覺有異,遂通知加盟主進行調查,透過店內監視器果然發現吳姓店員利用夜班機會犯案,決定報警處理。

吳男應訊時坦承犯行,警方初步調查吳男犯案至少10餘起,檢方依業務侵占及業務侵占未遂等罪起訴,屏東地院採1罪1罰,各處3至6個月不等徒刑,待全數犯行確定後,再由檢方聲請裁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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