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揮拳重擊警員臉部 這次踢到鐵板關定了
法律系畢業侯男涉嫌揮拳攻擊警員臉部,不服高雄高分院判罪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法律系畢業侯姓男子,為轄區治安頭痛人物,有侮辱公務員等前科,如今又因揮拳重擊警員臉部,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判刑7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21日下午,侯男報案指稱烘衣機被人取走,東港分局崁頂分駐所陳姓、高姓警員據報後,前往他住處調查,發現他情緒不穩,擔心行為失控,通知救護車到場。
不料,高員在引導救護車停車時,侯男涉嫌徒手攻擊陳員臉頰成傷,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依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並因陳姓等警員多次拒絕和解,侯被地院和高雄分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
侯不服上訴,要求改判無罪,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檢方將通知他到案服刑。
據悉,侯男曾觸犯妨害公務等罪,被判處易科刑或宣告緩刑,為警方轄區治安頭痛人物,這次總算踢到鐵板要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