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掛「P」字頭假車牌 車主理由曝光
白色轎車(中)掛「P」字頭假車牌,被警方查獲。(讀者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依交通部公路局規定,「P」字頭的車牌僅供機車使用,卻有轎車車主異想天開,為了搶占巷弄停車空間,竟購買「P」字頭假車牌,懸掛在已報停駛的轎車,被警方查獲,不僅挨罰3600元至1萬800元,還因涉及偽造特種文書罪嫌被函送法辦。
本月27日上午11點多,高雄市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前鎮區凱旋三路某巷弄,發現停放一旁的白色轎車懸掛「P」字頭車牌,因為依照公路局公告的「號牌型式及編碼規則表」,「P」字頭車牌僅供機車使用,加上質感光澤有異,研判是偽造車牌。
員警隨即在附近查訪,找到54歲陳姓車主,他坦承轎車已報停駛,為了搶占停車空間,卻又擔心沒有牌照被環保局清除,就上網購買偽造車牌懸掛。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600元至1萬800元,另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嫌函送法辦,並查扣車牌。警方呼籲,車輛號牌屬特種文書,懸掛偽造車牌停放道路,依法最重可判處1年徒刑。
警方查扣偽造車牌。(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