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同事牽手散步妻氣炸 百萬年薪保險業務員結婚2週年當天離婚

王姓男子結婚不到2年就被老婆發現與女同事交往過甚,鬧到最後兩人在結婚兩週年當天離婚。(示意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王姓男子剛加入保險業,第一年就拚出百萬年薪,加上新婚、寶寶也才剛出生,人生道路看似光明,沒想到王男竟和女同事散步時牽手被妻子目擊,王妻除了在兩人結婚2週年當天辦好離婚,並提告求償150萬元,法官認為,王男和女同事牽手已逾越正常男女之交往分際,判兩人應賠3萬元。
判決指出,2021年10月25日,王姓男子與愛情長跑多年的女友結婚,婚後他投入職場,成為某知名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並在第一年就拚出百萬年薪,公司還在表揚大會上,當著所有同仁的面讚許他:「剛加入滿1年就年薪百萬,而且還生了一個可愛的寶寶。你知道嗎現在年輕人多麼有衝勁,這是我們XX人壽的一個榜樣,一畢業立刻加入我們,才做1年年薪有百萬,除此之外還生了一個娃喔。是人生勝利組」。
不過,王男卻被妻子發現,他和公司的女同事走得很近,女同事坐在王男機車後方時動作親暱,甚至一起散步時還會摟腰、牽手、靠肩、摟抱、頭靠頭相互依偎,妻子怒不可遏,跟王男大吵後,兩人選在結婚2週年當天辦好離婚手續,事後王妻也不放過他們,怒告求償15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否認與女同事出軌,辯稱自己遇到外婆過世,心情不好被女同事看到,女同事只是基於友好情誼安慰他,兩人並沒有發展到下一步;女同事也同樣否認有婚外情,強調自己只是跟王男聊天抒發情緒,並無任何親密交往關係。
但法官檢視王妻提供的照片,發現王男不僅和女同事手牽手同行,更頭靠頭緊密依偎,女同事還主動摟抱王男微笑交談,與一般熱戀中之男女無異,且王男更不能僅因心情不佳,即可罔顧自己仍有婚姻關係之情形下,任意逾越正常男女之交往分際,因此認定兩人侵害王妻權益,判他們應連帶賠償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