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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偽造本票給議員、周玉蔻 女主委判刑1年10月定讞

冥紙示意圖。(資料照)

冥紙示意圖。(資料照)

2024/09/06 11:2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多位議員與名嘴周玉蔻自3年前起,陸續收到裝有冥紙的恐嚇信與偽造的本票,檢方一查,發現寄件人是曾任台北市某社區的許姓女主委,她冒用鄰居名義寄恐嚇信。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見解,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對許判刑1年10月,全案定讞。

許婦因與潘姓鄰居相處不睦,也因2021年社區主委改由陳男當選,2022年1月冒用兩人名義,開4張面額均為88萬元的本票,先後寄送給「台灣團結聯盟周玉蔻女士」、「馬英九基金會會長馬英九」、「國家人權基金會會長陳菊」、「台北市議員張茂楠」。

後來許婦再度冒用潘姓鄰居名義,寄發裝有美金、中式冥紙的恐嚇信給當時還是北市議員的徐巧芯、許家蓓,同樣身為議員戴錫欽、洪健益、陳永德、張茂楠的信封中,則有偽造潘女署名、印文的本票。

案經檢警調查,發現許婦涉有重嫌,2022年3月16日搜索許的住處,果然當場查扣空白本票與冥紙,還發現許婦已備好5個信封,準備寄給侯友宜、朱學恒、許淑華、王鴻薇、秦慧珠等多位名人。

但許婦否認與潘女結怨而寄信,反指是其他里民與潘女結怨,且她在土地公廟撿到信封,又見信件的郵票翹翹的,決定用口水黏起來拿去寄,不過她不知道裡面有表本票、冥紙。

台北地院一審根據筆跡鑑定、信封郵票上的唾液DNA,確認均與許婦相符,認定她犯兩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併判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因構成要件是必須意圖供行使之用,而許婦並未真的拿來使用,並未構成。

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許婦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酌減改判為7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依證據加認她也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從一重判刑1年10月,獲最高法院支持而駁回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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