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人!酒駕自撞國道護欄沒事繼續睡 被國道警叫醒才知代誌大條
確保自己和別人安全,酒後不要開上國道。此為國道3號示意照。(圖擷自交通部1968網站)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戴姓男子到KTV飲酒歡唱,酒後開車上國道3號,開到221.8K處時不勝酒力,自撞內側護欄後繼續昏睡,行經的車輛驚嚇閃避,國道警察獲報趕至叫醒他,二度酒駕的他,被南投地院法官以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另外戴男駕駛的汽車也要吊扣車牌2年。
36歲的戴姓男子今年6月中旬某日,凌晨1點與朋友在彰化縣員林市一家KTV喝酒歡唱,喝了多杯高粱酒,散攤後帶著醉意開車回家,經台76線接國道3號,清晨6時左右,開到國道3號北向221.8K處,自撞內側護欄,車子受損,但是人沒有受傷,而他完全不知自己撞護欄,就坐在駕駛座呼呼大睡。
當時國道上車子不多,在內側車道行駛的車輛,陸續發現有車子撞護欄,緊急閃避後也趕快報警。國道警察很快趕至,叫醒熟睡的戴男,戴男後來經酒測,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42毫克,被國道七隊移送法辦。
由於戴男先前就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刑,2020年2月才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須加重其刑,南投地院近日以公共危險罪名,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除被判刑外,戴男駕駛的汽車也會被吊扣車牌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