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人遭掉落鐵材砸成重傷 雇主判刑4月還要賠217萬多元
楊姓婦人被施工掉落的鐵材砸成重傷,陳姓雇主被判刑,還要負起賠償責任。(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陳姓業者雇用楊姓婦人到一家環保公司廠房協助拆除廢棄物,楊婦不慎被掉落的鐵材砸成重傷,勞動力嚴重減損,楊婦控訴陳姓雇主及該環保公司未事先作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提告求償近400萬元,屏東地院認為陳姓雇主及該環保公司要連帶賠償婦人217萬多元,可上訴。
該環保公司將廠內廢棄物清除工作發包給綽號「牛仔」的業者,「牛仔」卻將該工程轉包給陳姓工程行業者,陳男接手後以日薪1500元雇用陳婦協助拆除作業,缺乏安全防護措施的陳婦被掉落的鐵材砸成重傷,身上多處骨折並傷並造成左上肢臂神經損傷,長達7.7個月無法工作,且勞動力因而減損3成,雇主陳男事後被法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4個月確定。
楊婦並向陳男及該環保公司求償醫療費、工作損失、及精神撫慰金等391萬多元;該環保公司認為,廠房廢棄鋼架折除工程委託「牛仔」拆除,是「牛仔」將該工程交由陳姓業者處理,整起事件與該公司無涉,自不負賠償責任;陳男則未出庭抗辯。
屏東地院認為,雇主陳男未對楊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該環保公司並未確認「牛仔」是否為合格承攬施作業者,亦未曾與「牛仔」或陳男洽簽書面約定、承攬契約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都要負起責任,依楊婦傷勢及全案情狀,陳男與該環保公司應連帶賠償217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