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款用9分紙鈔帶綑綁 桃檢:鄭文燦退款卻用橡皮筋綁 證明知情
前海基會長鄭文燦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11人,對鄭文燦具體求處12年重刑。(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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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前海基會會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今依貪汙等罪,對鄭求處12年重刑。針對鄭文燦指500萬是廖俊松、廖力廷父子「丟包」市長官邸,他不知道手提袋裡面裝鉅款,隔年返還廖力廷並否認收賄;檢方指出,廖俊松父子行賄時用的是銀行九分紙鈔帶綑綁,鄭返還的現金卻是以橡皮筋分紮綑綁,顯然已非同一批紙鈔,駁斥他不知情說法。
檢方指出,鄭文燦在偵查中坦承,為「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東側9.12公頃農地變更開發的各項協助職務行為,並坦承曾與楊兆麟等人數度餐敘,及廖俊松父子前往桃園市長官邸交付黑色手提袋等事實,但他指稱,廖俊松父子是將手提袋「丟包」放在官邸內,他不知道袋子裡面裝有500萬元現金,更稱自己是遭陷害。
鄭文燦應訊指稱,他事後將該手提袋內類似「箱子」的內容物取出後,放置在官邸櫃子裡,就等被告廖俊松取回,期間將近一年,事後他將該「箱子」包裝物以「木盒」包裝後,連同對方事後另給付的600萬元現款,一併退還給廖力廷。但檢方調查獲悉,鄭文燦退錢時,還對廖力廷稱說「你爸爸嘴巴很大,還被監聽」,以此表達不滿,更擔心被連累。
檢方指出,行賄的共同被告廖俊松、廖力廷、侯水文及廖力廷妻子黃芷蓁均證述,確實有500萬元行賄鄭文燦,並與農地地主開設的鴻展公司帳戶提款紀錄及帳冊登載為「佣金」的內容相符;檢方另勘驗等值500萬元現金,體積可輕易放置在女性小型購物袋內,但重量達5.53公斤,而此體積小卻重量大的物品,又在深夜當面交付,鄭文燦豈有不知袋內物品為現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