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車鋰電池拿到圖書館充電 不理館方制止、還揚言告警察
周男被依竊盜罪嫌法辦。(讀者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市立圖書館小港分館禁止無關圖書的電子產品充電,42歲周姓男子卻拿電動單車鋰電池充電,館方多次制止無效,以竊盜罪報警移送法辦。
昨(16)日下午大約2點半,警方接獲小港圖書館報案到場,員警再度轉述館方規定,但周男以手機錄下員警的臂章號碼,並指如果員警拔除電源線,就要控告強制罪,聲稱不願遵守館方規定;周男更在派出所錄影強調,如果他沒有違法,警方就違反強制罪。
警方指出,昨天上午大約9點半,周男帶鋰電池進入小港圖書館,然後在2樓充電,館方發現勸阻,告知充電僅限手機、平板、筆電,跟圖書無關的電子產品禁止充電。
但周男不理會,仍持續充電,館方多次勸阻無效後,於昨天下午大約2點半報警,警方將周男帶回偵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周男使用的鋰電池。(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