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下車理論竟動手打人害腦出血 火爆乘客判刑半年
車禍下車理論竟動手把人打到腦出血,火爆乘客余男被判刑半年。(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搭載余姓男子與鄭男駕駛的小貨車發生碰撞,雙方下車理論時,小客車乘客余男竟動手毆打鄭男頭部,導致鄭男腦出血住院,單純的交通事故演變成刑事案件,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余男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鄭男駕駛小貨車去年行經屏東市區時與駕駛自小客車的邱男發生碰撞,雙方下車理論,邱男搭載的乘客余男不滿鄭男開車行為,竟動手毆打鄭男,導致鄭男因腦出血住院,事後並對施暴的余男提起傷害告訴。
余男則否認毆打鄭男,強調兩人只有發生拉扯,鄭男傷勢不是他造成的,應該是車禍撞擊所致;邱男則向警方表示,余男有毆打鄭男,導致鄭男流鼻血,他把余男拉開,以免衝突擴大。
屏東地院審理後,根據醫療診斷資料,認為鄭男傷勢是余男施暴造成,余男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傷害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