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遇攔檢怕被抓 竟騎車逃回家還打傷警察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5月、1年徒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陳姓男子去年7月4日晚間酒後騎乘機車在基隆市源遠路等待紅燈,因未開車燈被方警攔停。不料,陳男騎車狂飆,騎住處停車場,以回到家為由拒絕酒測,更動手推警,造成員警受傷,被依妨害公務罪送辦,其酒測值也高達0.39毫克。基隆地院審結,認定陳男觸犯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5月、1年徒刑。
陳男於案發當日騎乘機車行經巷口時,被巡邏經過的碇內派出所警員發現他未開啟車燈,且行車搖晃,便靠近查看,卻聞到濃濃的酒味,懷疑陳男酒後駕車,隨即要求陳男停車。但他卻加速逃離,直接騎往住處停車場。
員警在停車場攔下陳男後,他卻稱已經到家,不願意配合酒測;警方要對他開出拒測罰單時,陳男又不願配合,甚至以身體衝撞、徒手推擠及拉扯兩名警員,導致二人受傷。
陳、郭二員當場將陳姓男子逮捕,並帶回派出所進行酒測,其酒測值達0.39毫克。警詢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及妨害公務罪將陳男移送辦。
法官查看警方提供的密錄器後,認為員警全程都跟著陳男,並沒有時間讓他到家後再飲酒的情形,因此認定陳男觸犯公共危險罪;此外,陳男攻擊執行公務的2名警員,已觸犯妨害公務罪,故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