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酒駕撞警 判緩刑需賠10萬元
越南籍逃逸移工涉嫌酒駕,又拒絕路檢衝撞警員,被橋頭地院判緩刑,但需賠10萬元。(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逃逸河姓外籍移工酒駕外出,途中遇警路檢勤務,為躲避盤查,涉嫌撞傷何姓員警,被橋頭地院依公共危險等罪,併處有期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需賠償何員1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4年5月3日下午5點多,越南籍河姓移工在高雄市某工地飲用啤酒後,於晚上9點多,涉嫌騎機車外出,駛經梓官區赤崁西路,見岡山分局赤崁派出所郭姓、何姓警員執行路檢勤務,河嫌因滯留擔心被遣返,加上又酒駕,為避免盤查,涉嫌騎車衝撞何員,導致他手腳多處受傷(此部分撤回告訴)。
警方將河嫌帶回派出所進行酒測,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9毫克超標,依妨害公務等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官開庭後認定河嫌觸犯公共危險、妨害公務2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月和6月,併執行7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另需賠償何員10萬元,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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