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偽造本票冒標會錢逾160萬元 互助會首被判刑4年半
長期偽造本票冒標會錢逾160萬元,互助會首黃姓婦人被判刑4年半。(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經營民宿的黃姓婦人發起互助會,卻長期以偽造本票等方式冒標會錢,嚴重侵害會員權益,不法所得逾16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有價證券罪,併處黃婦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檢方調查,黃婦以丈夫名義成立互助會,吸引37名會員加入,每一會期基本數額為2萬元,採內標制,於每月15日晚上8點開標,黃婦卻挑選關係比較好的會員作為冒標對象,開標時以冒標會員的名義填寫標單投標,得標後再以偽造的本票、印章向會員收款,冒標、偽造本票行為長達2年,詐取會款168萬5840元。
屏東地院認為黃婦侵害遭冒標會員公共信用與交易安全,造成的損害非輕,黃婦犯偽造有價證券罪共17罪,併處4年6個月徒刑,扣除已賠償被害人11萬9000元,應沒收或追徵剩餘156萬6840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