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持刀潛入透天厝劫財 15年後DNA讓惡匪現形判1年10月
持刀潛竹縣透天厝劫財,15年後惡匪DNA現形,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衛姓男子15年前潛入新竹縣一處透天厝,持刀抵住女主人脖子想劫財,因故逃逸未遂,警方從現場遺留的刀子、菸蒂、衣服與手套,比對出魏男的指紋與DNA,新竹地院依毀越門扇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將他判刑1年10月。
法官調查,衛男戴黑色頭套蒙面及白色手套,於98年6月29日清晨破壞傅女位於新竹縣透天厝後門門鎖,侵入並躲藏於1樓儲藏室、廁所,見傅女下樓,即上前持刀械抵住脖子,再拖行至2樓並喝令交出金融卡,傅女全身瘀青不能抗拒。
傅女弟弟聽聞聲響前來查看,衛男見事跡敗露,雖尚未取得金融卡仍旋往1樓大門逃逸而未遂,並於倉皇逃離過程中在現場遺落刀子、菸蒂、衣服與手套。
警方從遺留於現場的扣案證物,採集生物跡證送刑事警察局進行指紋及DNA型別鑑定,在刀子採集指紋鑑定結果與衛男右拇指指紋相符,而在菸蒂、衣物及手套萃取DNA檢測,鑑定結果與衛男唾液DNA型別相符,而循線查悉上情。
法官審酌被告於98年間正值青壯年,有工作能力,不思以合法方式獲取所需,竟至被害人住處毀越門扇攜帶兇器強盜犯行,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體、心理傷害及陰影,最後依毀越門扇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