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暴力夫婚後不到1年就偷吃 妻子發現慘遭家暴
新竹暴力夫婚後不到1年就偷吃,妻子發現竟慘遭家暴。(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女子遭先生張男長期冷嘲熱諷,否定其貢獻與付出,張男婚後不到一年就外遇,被陳女發現後竟開始毆打家暴,陳女被打到逃往附近姊姊家求救,新竹地院認定張男有重大可歸責事由,判准離婚。
結婚7年的陳女說,婚後夫妻經常因經濟問題與生活習慣發生口角,先生張男會對她咆哮,且缺乏同理心,經常冷嘲熱諷,否定她對家庭的貢獻及工作上的努力,以此方式長期施以精神虐待,致夫妻間感情日漸磨損殆盡。
張男結婚不到1年就外遇,夫妻發生口角,張男竟毆打她,致其臉部及四肢受傷,夫妻感情生變,去年7月張男因經濟問題與陳女發生爭執,又毆打她背部及雙臂多處瘀傷,所幸胞姊住在鄰近,陳女趕緊向胞姊求救並報警。事後張男明知陳女處於非常懼怕的狀態下,仍四處騷擾、傳送訊息給她親友、同事,嚴重侵擾她生活、社交及工作,深感不堪與巨大壓力,莫名流淚,持續造成精神上不可忍受之痛苦。
法官認為夫妻因經濟等問題而有齟齬之處,繼而發生張男家暴行為,現雙方分居已有相當期間,未有互動,長久未有聯繫,訴訟上又相互攻訐、都想歸咎於對方,顯已與婚姻之本質有違,婚姻既已生破綻,而達難以繼續維持程度,法官認為張男對此顯有重大可歸責之處,且查無陳女應負責情事,因此陳女訴請離婚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