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刑人送監護機構遭毆打 彰檢:將送適當處所監護
楊男在執行期間傳出遭台中市某監護機構人員毆打。(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楊姓男子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被判刑後宣告予以刑後監護處分1年,在執行期間傳出遭台中市某監護機構人員毆打,引起譁然,對此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近日偵結起訴,彰化地檢署表示,楊男因另案在監執行中,等執行完畢,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據了解,台中市南區一所醫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卻遭人爆料,院方將病患當人肉沙包毆打,楊男家屬不滿楊男遭機構人員毆打,向媒體控訴醫院紀錄不良。
對此彰化地檢署發出新聞稿說明,楊男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經法院審酌有對他人有攻擊行為、持續性再犯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因此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去年依規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檢方指出,楊男執行期間彰化地檢署均依法訪視執行處所,督導個案執行情形,楊男曾告訴訪視人員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對此彰化地檢署釐清過程,其陳述案件亦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受理,警詢後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法偵結起訴。目前楊男現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待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彰化地檢署表示,楊男因另案在監執行中,等執行完畢,將送往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