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欣岱指是黑道 館長求償10萬二審仍敗訴
健身網紅「館長」陳之漢。(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健身網紅「館長」陳之漢,不滿台灣基進黨參選北市內湖南港立委的吳欣岱在臉書粉專發文指他是「有前科的人、黑道」,提告求償10萬元、移除該貼文,並在粉專張貼判決。一審士林地院判他敗訴;二審高等法院今認為吳的發文是對館長的言論提出質疑,為可受公評之事,駁回館長的上訴。可上訴。
館長主張,2022年12月4日,吳欣岱在其粉專發文,以「黑道」形容館長,指摘他開直播恐嚇他人,還說「黑道的定義是什麼啊?成群結隊的有前科的人?那成吉思汗不就是一個幫派……」。
吳岱欣續稱,「黃國昌已經淪為館長之流,變成打手,真的很辜負過去學運期間很多人對他、對時代力量的支持,更愧對自己的法律人身分」、「還是你(指館長)捐幾百萬之後,就可以跟大徒弟開直播恐嚇別人『小心一點,不然就直接包一包起來?』」等。
館長不滿貼文內容攻詰他混黑道、有前科,向吳欣岱求償10萬元,並請求移除該貼文,再於粉專刊登本民事判決。
吳欣岱反駁,館長自願當公眾人物,過去受訪時對於「黑道」相關標題都沒有反對意思;而她粉專發文是針對「館長批評政府與黑道掛勾及參與遊行」一事的合理評論,無意侵害館長名譽。
士院法官認為,吳女文章是針對館長的言行表達意見表達,吳欣岱提出館長曾接受媒體訪問的報導影片,說明館長當時坦然面對自己過去是黑道的歷史,以及社會大眾對他的形象認知,顯非憑空捏造,屬可受公評之事,判館長敗訴。館長上訴。
高院今判決認為,吳欣岱是對館長將參與反黑道遊行的正當性發表言論,屬公共議題,館長具有高知名度,其言行是可受公評之事,吳的評論適當。
且館長曾上電視受訪,表示自己曾一度加入幫派組織,節目畫面也顯示「陳之漢十年黑道」、「穿西裝端酒討債行歹路」,館長另在週刊訪問中也表示,他已坦然面對27到 35歲那段「黑」歷史,吳欣岱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並未虛構事實,因此仍判館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