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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小六姪孫女害性情大變 惡叔公這樣狡辯下場曝

南投地院法官重判惡叔公有期徒刑7年8個月。(資料照)

南投地院法官重判惡叔公有期徒刑7年8個月。(資料照)

2024/06/05 21:0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小學六年級女童「小芳」(化名)放寒假期間遭叔公指侵,不敢告訴母親,承受不了壓力跟導師說,邊說邊發抖爆哭。惡叔公被法辦,否認性侵到底,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名,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

判決書指出,去年1月下旬寒假期間,當時小六的小芳與媽媽回娘家住,當晚和弟弟妹妹同床睡覺,睡到一半,叔公突然進來,不顧床上還有其他小孩,開始對小芳摸胸,還把手伸進褲子裡指侵。

小芳害怕焦慮,但媽媽生病,不敢告訴她,一直忍到開學前一天返校日,才到辦公室跟導師說出這件事。小芳訴說時身體發抖、雙腳不自主搖晃,接著爆哭,導師趕緊通報,叔公性侵姪孫女的惡行才曝光,檢警展開偵辦。

小芳事後不只失眠、心悸,性情更是改變,會自傷,也會打妹妹耳光,憤怒撕毀自己的畫,學習意願低落,法院囑託醫院進行精神鑑定,診斷出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反應。

叔公則矢口否認犯行,辨稱只是把女童抱起來挪動位置,還說女童說的跟導師說的有出入。但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叔公只為滿足己身性慾罔顧人倫,戕害女童身心發展,應予責難,參酌他犯後態度及未與被害人道歉和解,以對14歲以下之女子制性交罪名,判處有期徒刑7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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