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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非禮女員工被重判8月!原因藉友人用LINE傳「這些話」想串證

宥勝4月底開庭結束要離開台北地院時只向媒體說「辛苦了」。(資料照)

宥勝4月底開庭結束要離開台北地院時只向媒體說「辛苦了」。(資料照)

2024/05/30 18:2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宥勝8年前假藉借廁所名義,進入一名女員工家中卻性侵對方,台北地院上週五依強制猥褻罪,將宥勝判處8月徒刑,判決書今日出爐,內容指出,宥勝於今年3月詰問被害人作證之前,2度透過雙方共同的友人,間接傳LINE訊息給被害人,試圖串證並為自己求情,甚至將律師預先擬好的問答集傳給女方,請求她向法官表達希望判宥勝無罪之意,宥勝此舉使得合議庭認定他沒有真實悔意,重判須入獄之刑。

判決指出,合議庭早已排定今年3月26日詰問被害人和另一位女證人,宥勝於2月19日透過共同友人傳LINE接觸被害人,請中間人轉傳宥勝的訊息給她,內容提到「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又稱「我真的很誠摯的邀請妳,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但被害人不願答覆也不願接觸。

3月6日宥勝再次傳LINE表達:「我明白妳不願再與我接觸,並希望盡快不再有瓜葛,雖然很遺憾不能當面致歉,但依然感謝妳的聆聽與理解」,「去年九月我們各自向檢察官提供了一些證詞,法官會依照這些內容再次問訊,但究竟要如何回答,才能讓我們彼此不用互相攻擊,卻又可以讓法官滿意,儘速審判並結束一切?」

宥勝隨後傳送「交互詰問擬問暨擬答檔案」、「和解書電子檔案」2個檔案給女方,提供律師預擬的問題與建議答案,請求她在作證時說「我相信他沒有要對我強制猥褻,請法院判被告無罪」,但和解書檔案內未載明金額,反而是要被害人簽名承認「已清楚雙方間存有誤會」。

宥勝持續傳訊遊說女方:「如果願意參考,並朝這個方向與法官溝通,那彼此的回答就不會違反我們曾經說過的話,也不會再有空間被有心人亂做文章,當然我很明白,這樣的協調會讓妳感覺我想脫罪或希望獲判無罪,這是事實,我並不會否認,因為如果我被判刑或留下犯罪紀錄,這對我自己和家人都會是很大的打擊」。

宥勝請求被害女配合在3月26日開庭前,向法院提出和解書,讓法官提前知道雙方不想針鋒相對,「那麼法官們與檢察官的問答就有機會變得和緩,而不是尖銳惡意到讓彼此都難以圓融說明」。

被害女子不堪其擾,向法官反映遭加害人持續騷擾糾纏,合議庭3月26日開庭後,罕見於審理期間諭知宥勝8萬元交保,並命令不得騷擾相關證人。

判決依宥勝的此項行為認定,他雖於3月26日當庭向法院坦認犯行,但他不當接觸被害人,試圖影響證人證詞,妨礙訴訟程序及證據真實性,難以認定其犯後態度有懇切悔悟之心,不能輕縱,故量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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