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超商攻擊店員及客人 男因病判無罪但須強制監護5年
楊男跑到超商攻擊店員並打傷客人,因患有思覺失調症,屏東地院判他無罪,但須強制監護5年。(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男子在超商內大暴走,不但攻擊店員,還打傷客人,店員及客人負傷合力壓制楊男後報警送辦,被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因楊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屏東地院判他無罪,但須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可上訴。
楊姓男子去年7月間跑到超商內,突然情緒失控攻擊陳姓店員,店內鍾姓客人見狀上前制止,卻遭到楊男打傷,陳、鍾2人負傷合力壓制楊男,並報警處理;施暴楊男哥哥據報趕到向警方表示,弟弟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平時1人獨居,已經2個禮拜未按時服用藥物才發病;檢方偵辦後依傷害起訴楊男。
屏東地院認為,楊男經送精神科醫院鑑定後,確患有思覺失調症,犯案當時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為避免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應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