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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保單騙20保戶 無良保險員11年詐逾6300萬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以不存在保單,向曾姓等20名保戶詐得6305萬餘元被檢方依涉犯銀行法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以不存在保單,向曾姓等20名保戶詐得6305萬餘元被檢方依涉犯銀行法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2024/05/22 17: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自2010年起私自以「短期、躉繳」不存在保單,向曾姓等20名保戶謊稱「一次繳清全部保費」,可以退佣金,累計11年共收得保費6305萬餘元;吳女收到保費後,替曾等人向公司投保長期「低額度、分期繳付」的真保單,另賺取公司核發169萬餘元佣金。由於曾等人陸續未領到保險金,全案才曝光。基隆地檢署今(22)日偵結將吳女依涉犯銀行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新光人壽保險公司前吳姓女保險業務員,2010年間,私自以不存在的「短期、躉繳」保單,向曾姓等保戶佯稱「一次繳清全部保費」(即躉繳)可以獲取佣金,累計向曾姓等20名保戶,共收取6305萬9282元保費。

吳女收到曾等人的保費後,替曾等人向公司投保「低額度、分期繳付」的真正長期保險商品時,塗改保單的保險金額、繳費金額與複印「躉繳」字樣後,讓曾等20名保戶以為真有「短期、躉繳」保單;吳女收取曾等人保費後,有繳曾等20名保戶第一期保費給新光人壽,從中賺取公司核發的169萬7694元佣金。直到2021年,吳女未依約給付曾等保戶保險金後,曾等保戶才向新光公司投訴後曝光。

檢方調查時,吳女坦承向曾姓等20名保戶,招攬不存在的保單,再將公司「低額度、分期繳付」保單,變造為「短期、躉繳」保單,詐騙曾姓等人。檢方認定吳女涉犯詐欺、偽造文書、銀行法等罪,依刑度較重的銀行法將吳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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