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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撞死星籍空少!國民法官開審 檢方質疑他刪除關鍵影片

有2次酒後駕駛前科的富商向詠強,前年11月在台北市酒駕開著保時捷休旅車行經敦化南路,撞死步行過馬路的新加坡籍男空服員。(資料照)

有2次酒後駕駛前科的富商向詠強,前年11月在台北市酒駕開著保時捷休旅車行經敦化南路,撞死步行過馬路的新加坡籍男空服員。(資料照)

2024/04/30 18: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有2次酒後駕駛前科的富商向詠強,前年11月在台北市酒駕開著保時捷休旅車行經敦化南路,撞死步行過馬路的新加坡籍男空服員,北檢依加重酒駕致死罪起訴,成為台北地院第4件採行國民法官制的案件,今日開審,向詠強認罪,希望爭取判刑低於2年並緩刑;但檢察官當庭宣讀死者母親的聲明函,表明希望向男入監服刑,並質疑向男疑似刪除車禍瞬間的行車紀錄器影片,但向男堅稱沒刪檔案,他也很納悶為何沒錄到。

全案定5月2日開庭辯論,3日上午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評議,下午宣判。

向詠強去年11月1日下午在飯店內飲用半瓶紅酒,晚間8時52分酒駕開保時捷白色休旅車,欲返回自行經營的舒療館,途經敦化南路二段快車道第2車道時,因酒駕導致操駕及反應能力降低,車速超過50公里限速,撞上正行走在人行穿越道上的54歲星籍空服員,送醫不治。

向男酒測值達0.58,北檢去年7月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起訴向男,依法應採國民法官制,向男曾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但被合議庭駁回。

檢方查出,向詠強是3家公司董事長、一家公司的董事,名下擁有芳療按摩業、投顧公司、室內裝潢等公司,還擁有冠天下、六星集等連鎖按摩會館,一共投資20家公司;但他曾有2次酒駕紀錄,分別於2015年2月10日、2019年1月3日,被判刑4月易科罰金確定,也因酒駕而於2019年1月4日被裁處吊銷駕照,卻無照駕駛撞死無辜路人。

檢方指出,向男的行車記錄器有部分檔案滅失,北檢數位採證中心還原發現,消失的檔案是最接近車禍甚至是車禍瞬間,疑似遭向男刻意刪除,另一段倖存檔案則拍攝到向男在調整記錄器的鏡頭,犯後疑似滅證,態度不佳。

檢方指出死者是空服員,年薪換算台幣逾400萬元,與母親相依為命,同事稱他工作專業且盡心盡力,為人也有禮貌,同事是邊哭邊製作死者回憶錄。

檢方宣讀死者母親的聲明指出,家屬尊重法院的判決,但仍希望被告可以入監服刑,且雖然雙方達成800萬元和解,但向詠強賠償的金額並不多,家屬也花費了很多訴訟費用,希望法院公平審判。

向男的律師則說,向男已再次道歉,賠償800萬元也已匯款支付完畢,死者母親已同意後續不追究刑民事責任,並尊重法院判緩刑,也同意不請求檢方上訴,已屬合意宥恕,但仍尊重家屬於和解後提出的聲明意見。

向男透過律師出示多張公益感謝狀、當選慈善會理事、對數個慈善團體的捐款證明,盼依刑法59條情堪憫恕酌減其刑至2年以下,並宣告緩刑。

向男強調,沒對行車記錄器動手腳,他當時忙著幫死者做CPR,直到警察到達後他都沒回車上,他也很納悶為何沒錄到車禍當下畫面,如果他要滅證,直接丟掉記憶卡即可,不必費心去刪除檔案,且保時捷是中古車,車行沒教他如何操作行車紀錄器。

向男說,開車前已休息逾5小時,自認酒精已退,可以駕車,且他肇事向警方自首接受酒測,走直線和畫同心圓測驗也都有通過,並非醉茫狀態上路。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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