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台中銀10億公款過豪奢生活 前董座王貴鋒延押2個月
台中銀行前董事長王貴鋒。(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前台中商銀董事長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利用公司資金,租購勞斯萊斯等豪車,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致公司受損10億餘元,由於王貴鋒、周哲男羈押期限將屆,新北地檢署聲請延押2個月,新北地院裁准。
檢調調查,王貴鋒犯罪手法共分4種類型,他被控在擔任台中銀行子公司即台中銀保經公司負責人期間,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至1億元,並從2014年起,以這兩公司租公務車名義,租購價值約3000萬元的勞斯萊斯幻影、約3000萬元的全球限量「99台」奧斯頓·馬丁「Zagato」超跑、及上千萬元的邁巴赫S600、賓利MULSANNE及賓士AMG G63等豪車供自己享受或載親友,且在期滿後竟未將車輛過戶至公司名下。
檢調調查,第二種手法是以這兩家公司名義,向周哲男經營的相關公司,承租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飛機,除支出1億元保證金外,每月還要再給20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基本月租費,且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搭飛機出遊;其他兩種是以台中銀保經公司名義,每年贊助4500萬元至1億元廣告費,給周男經營的行銷公司,或承租周男位於台北市中山區1樓豪宅,作為招待所,再以公報私帳方式予以裝潢,再按月向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供己或親友享用。
檢察官李秉錡今年1月30日指揮北機站、新北市刑大兵分24路發動搜索,查扣勞斯萊斯、奧斯頓·馬丁、賓士及BMW等7部豪車、哈雷重機2輛、紅酒162支、雪茄近千支、寶璣與勞力士名錶、鑽戒、項鍊、手機、帳冊,凍結50餘個金融帳戶,31日以涉證券交易法及銀行法等罪嫌聲押禁見王男、周男、賴女3人。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於2月1日裁定王貴鋒1500萬元交保、周男800萬元、賴女300萬元,檢方不服抗告成功,經高等法院發回更裁,新北地院於2月25日裁定王、周涉犯重罪且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之虞,均羈押禁見,賴女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台中銀今年3月18日召開常務董事會,選任近期回鍋「救火」的前副董事長施建安接任董事長,董事長任期自1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