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擬拆府會廣場地標鐘樓 議員有「異」見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委由台灣設計研究院,重新設計規劃縣府與嘉縣議會之間的府會廣場,廣場上鐘樓因修繕多次喪失報時功能,且磁磚脫落、損毀,向嘉義縣議會提案拆除,多名議員認為,鐘樓為縣府地標、沒有安全疑慮,應保留鐘樓。
嘉義縣議會正舉行第20屆第8、9次臨時會,今上午審查縣府提案時,縣議員何子凡質詢縣府建設處長郭良江「為何要拆鐘樓?」郭良江答詢,該座鐘樓興建距今近30年,原本是機械鐘,壞掉後修復,後來改採電子鐘又壞掉,如今已喪失報時功能,去年委託台灣設計研究院,整體規劃設計府會廣場。
何子凡質疑,府會廣場整體規劃設計內容都不清楚,卻要縣議會同意先拆除鐘樓,根本倒因為果,且世界各國都在保留鐘樓,嘉縣卻要拆鐘樓。
何子凡說,嘉義縣市1982年分家,縣府遷址太保市,議會遷址朴子市,讓太保、朴子同時改制縣轄市,做為府會中軸線的定位鐘樓,是縣政發展上具特殊歷史意義的建築地標,也是縣府員工與洽公民眾共同記憶,在建築結構完好下,不應草率拆除,應與未來空間改善計畫共存。
郭良江表示,「府會之星景觀再造工程」規劃增加綠蔭、提供民眾休憩以及戶外舉辦活動、記者會的空間,工程總經費約6000萬元,鐘樓當初興建約花20餘萬元,也沒有具文資身分,恐影響整體規劃才規劃拆除。
縣議員吳思蓉說,許多民眾看到鐘樓就知道縣府、縣議會到了,是縣治特區地標、具歷史意義,鐘樓使用年限45年,此鐘樓才26年又沒有安全疑慮,應保留。
何子凡、議員詹琬蓁等人建議,既然有多名議員有意見,建設處先提供再造工程報告、說明,找工程、建築專家集思廣益溝通後,5月開定期會時再討論,此次先退回
臨時會主席、縣議員陳柏麟決議,今發言議員保留發言權,三讀會時進行總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