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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蔡明宏涉猥褻審理中...司法6巨頭因這原由被告發

有被害人指士院前後三任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吳景源,以及司法院前後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未追究蔡明宏(見圖)的刑事責任,決定告發。(資料照)

有被害人指士院前後三任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吳景源,以及司法院前後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未追究蔡明宏(見圖)的刑事責任,決定告發。(資料照)

2024/04/17 09: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停職中),對同院女法官、書記官「上下其手」,犯行橫跨16年,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將蔡起訴並建請士院加重其刑;另經士院清查,又發現有3名女同仁受害,已交由檢方偵查。除此之外,時任3名士院院長、3名司法院長等共6巨頭,則被當事人指未追究蔡的刑責,另案被告發。

鏡週刊報導,被告發的對象包括士院前後三任院長陳宗鎮、吳水木、吳景源,以及司法院前後任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賴浩敏;這6名司法高官遭被害人指包庇蔡的刑責,告發涉嫌「隱匿證據且濫權不追訴罪」。

蔡明宏被控2022年11月間,載一名新進女法官到陽明山,在車上揉捏她的後頸、肩膀、大腿內側,並隔褲碰觸私密處,涉性騷擾。

士檢偵查時,也查出早在2007年即有一名女書記官受害,蔡當時載一名女書記官上陽明山,涉在車內襲胸、強吻、吮乳,並把頭埋在她的雙腿之間,稱「再5分鐘就好」。全案已於去年12月起訴,由士院審理。

然蔡明宏認為士院對他存在偏見,也對他預設立場,若繼續由士院審判,並不公平,無法期待士院對他有公平的審判,故聲請移轉管轄至台北地院。

高等法院指蔡明宏在士院任職長達30年,並曾任審判長、行政庭長等職務,與士院庭長、法官多有往來,可見蔡與士院曾有特別緊密的業務關係,並考量蔡曾被士院聲請個案評鑑,已裁定全案移轉由北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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