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涉台智光收賄案 抗告駁回確定收押
高等法院認定陳重文涉犯圖利重罪、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裁定抗告駁回。(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檢舉涉收賄近千萬元,利用質詢幫警用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拉抬市府預算,台北地院日前裁定陳收押禁見;陳提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陳涉犯圖利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今裁定抗告駁回,陳重文確定收押。
高院裁定指出,北院依陳重文先後供述內容、證人證述 及卷內客觀事證,認定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的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公司法資本不實罪,且罪嫌重大,其中陳涉圖利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之罪,並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並無不當,因此陳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此案源自柯文哲市府時期,柯多次於晨會上質疑前市長郝龍斌任內所簽的台智光CCTV警用監視器合約為「怪案」,導致市府被不平等合約綁住25年;北市政風處調查合約疑點期間,與廉政署同步接獲檢舉,指有北市議員護航、圖利台智光,廉政署因此發交北部地區調查組揪弊。
檢廉偵監掌握,針對警用CCTV採購案,陳重文於議會提書面質詢前後,曾與李慶煌密集聯繫;同時間,陳的家族公司營業金流也疑有異常,因此懷疑陳重文透過妻子等人協助,利用家族公司的帳面營業金流來隱匿不明財產。
不過,陳與妻子、台灣創新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惠萍應訊時,均否認收賄或經手不明款項;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也喊冤,辯稱沒有行賄,但陳卻無法交代近千萬元不明財產來源,檢方向北院聲押禁見,但北院認為陳無羈押必要,諭知200萬元交保;日前,李獲350萬元交保、白惠萍200萬交保。
北檢不服北院裁定,提起抗告指出,北院原裁定命陳重文具保200萬元,不足以防範陳重文勾串共犯及證人,且未就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全盤審酌,尚有疏漏,亦有理由不備之處,因此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認為,陳重文交保後有勾串證人行為,且涉圖利重罪,北院裁定交保不當,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北院召開更裁庭,裁定陳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