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到吐奶睡午覺致男嬰嗆死 台中「月嫂」不認罪判10月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陳姓「月嫂」受託到家裡照顧1名還未滿月的男嬰,明知他有吐奶狀況,卻超過固定量接連加餵兩次30毫升奶水,且男嬰喝過後也曾再吐奶,卻未細心留意反而去睡午覺,醒來才見男嬰癱軟發紫,緊急送醫仍因嗆奶呼吸衰竭死亡,陳女犯後否認辯稱「已經盡力照顧到小孩,我該做的都有做」;法院不採信,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她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領有托嬰及月嫂合格證書,自2022年5月7日起,受劉男和謝女夫妻委託到家中當月嫂,除照顧剛出生的男嬰,也幫謝女坐月子,5月24日下午1點陳女餵男嬰90毫升奶水後,請謝女回房休息,獨自照顧男嬰,但下午2點30分時,發現男嬰有尋乳反應,又餵了30毫升的奶水,喝下後已出現嘔吐現象。
不料,3點時,陳女再度認定男嬰有尋乳反應,又加餵奶30毫升,這已超過平常的飲奶量且已出現嘔吐反應,卻疏於注意,沒注意男嬰的身體狀況,也沒有告知男嬰的父母,反而跟著他一起午睡,造成男嬰因溢奶、嗆奶致呼吸窘迫。
陳女直到當天下午5點7分睡醒,欲幫男嬰換尿布時,發現男嬰身體癱軟、皮膚發紫,立刻呼叫男嬰母親撥打119報案,男嬰雖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因呼吸衰竭、心跳停止而死亡,到院後雖實施心肺復甦術急救,仍無法回復自發性呼吸心跳,當晚6點10分停止急救,宣告死亡。
陳女在法院審理時,矢口否認有何過失致人於死犯行,辯稱當天下午3點補喝完30毫升的奶水後,抱著男嬰安撫他,直到4點才睡著;強調自己受訓時是寶寶喝奶後的20、30分鐘內會特別注意寶寶的狀況,過了之後不用一直特別看著寶寶,認為自己已經盡力照顧到小孩,該做的都有做了。
法醫師相驗結果,認定男嬰是因溢奶嗆奶、呼吸窘迫,致其呼吸衰竭死亡,法官認定陳女確有過失行為,且其過失行為與男嬰死亡有因果關係。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陳女犯後否認犯行,且未與男嬰父母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她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