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警員酒後性騷女伴 高雄學弟濫權調監視器幫喬事
前台北市警局黃姓員警酒後在KTV性騷擾女伴,雄警李姓學弟竟濫用職權幫忙調監視器喬事。KTV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前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黃姓員警去年5月到高雄找李姓學弟敘舊,一行人前往KTV飲酒作樂,黃竟對同行的女伴小美(化名)伸出鹹豬手,事後小美報案,黃請李男協助,李男竟到KTV出示警察服務證向KTV調閱監視器畫面,再找畫面傳給黃男和另名幫喬事的呂姓女友人,高雄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個資法、性騷擾等罪起訴黃、李2人。
檢方指出,黃姓員警(26歲,已於2023年5月底離職)去年5月13日南下高雄,找來也在警界服務的李姓高中學弟(25歲)敘舊,一行人到鼓山區某KTV飲酒唱歌,期間,小美疑因喝太多酒,獨自起身離開包廂,坐在公共桌椅區休息,黃見狀跟著走出包廂,陪在小美身邊跟她聊天。
當小美休息完要走回包廂時,黃男竟從後方環抱住小美,小美掙扎擺脫黃男,回到包廂繼續聚會,但事後小美心有不甘,報警提告性騷擾;黃男得知小美提告後,請呂姓女友人幫忙調停,並拜托李姓學弟協助調閱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案發經過。
任職高雄市三民警二分局某派出所的李姓學弟,明知自己不是性騷擾案的承辦員警,卻跑到KTV向經理出示警察服務證,順利調取三段監視器畫面,再把畫面傳給李男和呂女,小美得知此事後更不爽,再加告黃、李兩人違反個資法。
雄檢偵查時,李男坦承有環抱小美,並請託李姓學弟幫忙調監視器;李姓員警也坦爽自己沒有調閱權限,卻向店家調帶。檢方認為,李男假借職務上權力,已違反個資法規定,偵結後依個資法、性騷擾等罪起訴黃、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