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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餵鳥害樓下鄰居髒又亂 住戶挨告結果慘了

嚴男在陽台放飼料餵鳥,飼料殼、殘渣掉落樓下住戶陽台,被橋頭地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嚴男在陽台放飼料餵鳥,飼料殼、殘渣掉落樓下住戶陽台,被橋頭地院判賠。(記者鮑建信攝)

2024/03/11 07: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黃姓市民不滿樓上嚴姓住戶在陽台放飼料餵鳥,導致大批飼料殼、殘渣掉落他家陽台,髒亂長達16月,憤而請求損害賠償,橋頭地院據黃提出錄影帶等證物,判決嚴姓住戶賠償3萬元清潔費。

黃姓原告指出,2022年2月7日起,發現自家房屋的陽台出現大量鳥飼料殼,後經查訪發覺是樓上即8樓嚴姓住戶在陽台放飼料盤餵養鳥,野鳥啃食飼料後,殘渣或飼料殼掉落至他家陽台。

同年3月31日,雙方在派出所協調後,嚴姓住戶允諾收起飼料盤收起,不再餵養野鳥,事後卻反悔,野鳥聚集在他家陽台的情形也越來越多,但每次要求嚴改善,均遭對方否認有持續餵養野鳥,持續至隔年5月27日止,才完全不見野鳥聚集等情形,因而求償清潔等費用9萬6千元。

嚴男則說,派出所協調、和解後,已將陽台多處進行消毒及撤掉盆栽,不再繼續養鳥,並指黃提出證物,有可能是他偽造,拒絕賠償。

簡易庭法官調查,據黃提出錄影帶畫面、拍攝照片、飼料殼殘渣等證物,認定嚴的確餵鳥約16個月之久,判決賠償3萬元比較合理,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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