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車禍監視器要民眾自己調閱 屏縣交通隊︰提供地點就協助調閱
商家及民宅監視器畫面往往是重要的證物。(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發生車禍要調閱附近商家及民宅的監視畫面,但常有承辦員警卻要求發生車禍者或家屬自行去調閱監視器,引發民怨,屏東縣交通隊交安組長鄭文江表示,民眾只要提出監視器的地點要求調閱,警方都會協助。
發生交通事故後附近有沒有監視錄影設備相當的重要,不但能夠釐清車禍的發生原因,甚至還能協助追查肇事逃逸的車輛,但是有些地點路口並沒有公共監視器,得靠行經的汽機車行車紀錄器或者商家、民宅的錄影設備才能還原事故情況,而警方往往在交通事故現場只會調閱公共錄影設施,如果不是重大案件很少向商家或民宅調閱監視器,甚至還會請發生車禍者或家屬自行去附近調閱監視畫面,但往往因為是私人調閱,常遭到商家及民宅拒絕,讓民眾抱怨不已。
屏東市民代表林仁傑表示,最近就接獲數起民眾陳情案件,因為調閱監視器時承辦員警方要求自行處理調閱,讓民眾抱怨不已。
屏東縣交通隊交安組長鄭文江則說明,發生交通事故時警方會調閱附近的監視設備影像來佐證,有些地點可能沒有注意到,所以才會請民眾再自行加強查看,讓證據更加完整,只要民眾知道那一個地點的商家或宅有監視畫面,就能夠請警方協助調閱,並不是要求民眾自行去調監視器,可能是認知有誤解。
公有監視器常有損壞情形。(記者葉永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