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竊嫌被逮猝死案 在場3警「剛好」未開密錄器

蔡嫌到醫院前死亡。(恆春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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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詹姓警員本月16日執勤時,在壓制過程中疑以警棍對一名蔡姓竊嫌重擊釀死亡案,屏縣警局主動調查,到場警員身上的密錄器「剛好」都沒開,只保全派出所內嫌犯猝死及急救的監視器影像,更引發偵辦人員疑竇。
局長戴台捷對此案深表痛心,將依法報請詹員停職,派出所所長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則予連帶行政處分,另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屏東縣警局今早對外說明指出,調查中發現詹姓警員疑對嫌疑人過當使用強制力,不無涉犯刑法277條傷害罪可能,秉持勿枉勿縱之態度,於2月22日將全案調查結果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詹員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涉有刑法277條傷害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針對執勤3警員密錄器「剛好」都沒開,警方強調,應無滅證嫌疑,因為警方密錄器有刪除動作都會有紀錄,初步調查並沒有,將持續強化員警各項執法專業,要求員警落實程序正義,依法行政。
屏縣警局強調,將持續強化員警各項執法專業與警風紀要求,並落實程序正義,以端正優良警紀獎優汰劣,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屏東縣警局恆春分局本月16日傳出詹姓警員執勤時,在壓制過程中疑以警棍對一名蔡姓竊嫌重擊釀死亡。(記者蔡宗憲攝)

警方在派出所內急救嫌犯。(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