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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樓上鄰居噪音吵人 女子關掉公寓總電源吃上強制罪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陳女犯強制罪,處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資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陳女犯強制罪,處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資料照)

2024/02/22 11:42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女子因不滿樓上住戶鄭姓男子經常發出噪音,干擾生活品質,一氣之下將公寓總電源關閉;鄭男報警提告陳女妨害他正常使用電力的權利。案經苗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陳女犯強制罪,處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陳女與鄭男為公寓上下樓之鄰居,但雙方因噪音問題,素有嫌隙;陳女心生不滿,於去年1月18日凌晨2點許,將公寓總電源關閉。鄭男因住處電器及電腦設備斷電無法使用,下樓查看,發現陳女所為,報警處理。

陳女坦承不諱,被警方依法送辦,並由苗栗地檢署依強制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陳女與鄭男為同棟公寓上下樓之鄰居,僅因噪音問題,不思以理性之方式解決,即將該棟公寓總電源電閘開關強行關閉,妨害鄭男住家用戶自由用電之權利,犯強制罪。

法官審酌陳女犯後坦承犯行,但因鄭男撤回調解申請而未能與鄭男和解,及考量陳女無前科紀錄等一切情狀,處罰金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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