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恐怖情人逼復合 公園揮刀刺傷前女友判賠31萬
新竹恐怖情人逼復合,公園揮刀殘殺前女友,新竹地院判賠。(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翁姓男子不滿陳姓女友提分手,竟在公園持刀強行押走陳女,陳女抵死不從堅決反抗,慘遭翁男持刀刺傷多處,事後陳女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判賠31萬。
陳女說,與翁男分手後,翁心有不甘,竟於去年10月在新竹縣湖口鄉中正六街公園前強行拉扯,要她一同離開。她不願配合,欲以手機報警,遭翁男發現,強行取走手機,並露出插在外套口袋的水果刀,在她面前揮舞,揚言威脅要傷害她。
陳女不從,二人持續拉扯,翁男遂持水果刀刺她背部,再以言詞威脅要殺死她後自殺,逼她上機車一同離開。她見狀假意配合,一同走到機車停放處,一度上車又跳車,二人繼續發生爭執,她乘機取出辣椒水對翁男噴灑未成功,跑向附近店家欲求援,被翁男拉住,用雙手環抱她防止掙脫。
附近店家人員察覺有異,外出查看,要求翁男放開陳女,並作勢持手機錄影,翁男置之不理,反將陳女推入鄰近草叢內,持水果刀朝胸部、臉部、手指、手臂戳刺,致陳女手指韌帶損傷、右手掌、左前胸與鼻子穿刺傷。陳女因受此傷害,無法正常活動,精神上亦受到嚴重驚嚇,請求翁男賠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共計100萬元。最後法官判准31萬元。